生育保險待遇和生育待遇支付標準分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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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1-29 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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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統籌地區外轉入的參保人員,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后,根據轉出地發出的《基本醫療保險轉移類型變更信息表》,將轉出地所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視同為本統籌地區的實際繳費。

生育待遇支付標準分別是什么?
生育醫療費:順產2400元、剖腹產4000元。
產前檢查費:產前檢查補助,不設起付線,按60%比例支付,累計最高支付800元。
津貼標準: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計發公式:生育津貼=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30×規定的產假天數。生育津貼和工資不重復享受。
(醫療救助生育科咨詢電話:0632-5082063)
